世子扒开几人的肩膀,挤进去。
桌板猛地一翻,赵十三抱住自己的右手,惊恐后退,肩膀撞上世子的胸口,还踩了他一脚。
“哑巴赢了?”
“赵大郎故意输的么?”
“我看清楚了,赵大郎几乎要把这哑巴的手捏碎,可是最后一瞬间抬头看哑巴的脸,眼睛却像看到了鬼一样瞪得大大的,这才有机会让哑巴趁机扳倒赵大郎。”
四周有低语,说话的人用一只手遮住身边人的耳朵,声音已经够小。
幸好世子耳朵好。
姑母一直说他的耳朵和猪悟能一样大,忽扇忽扇地能招风,世子问统军猪悟能是谁,统军说是天庭里的一位大将军。
世子有些意兴阑珊,他不想做什么将军,老老实实当他的世子就好,吃吃睡睡,就这样快活过一天。
“他是什么来头,不知道赵大郎是推事史的人吗,这也敢得罪?”
“是小娘的马奴。”
“你见小娘怕过谁?她家一个马奴一个奴婢,看起来也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啊。”
世子在几个人的窃窃私语中推开赵十三的肩膀,指着自己绣金六合靴上的一块黄泥,道:“这位……壮士,你踩着我的脚了。”
赵十三身形晃晃,虚弱地几乎要被扑面而来的春风吹倒在地,自然和“壮士”两个字挨不上什么边。
脸上惊惶还没有褪去,他转身,噗通一下跪在世子的身前,连忙用自己的袖子拂去世子靴面上的泥泞,仓皇说道:“卑职该死,卑职该死!”
裴正庭在桌板另一侧望着他,知道他已经认出来了自己。
在石笼里受刑的时候,赵十三用烙铁在他耳朵上烫下一片通红的枫叶,枫叶凝结成疤,叶骨和如剑的棱角就在他的耳朵边上留了下来,胭脂替他换了脸,没办法把耳骨上的皮肉也一起换掉。
大多数时间他的鬓角都用两垂碎发挡住,每日不修边幅,又低垂着脸,没有人在乎他的耳朵是什么样子。
曾有一天晚上,记得那天屋外的风声很大,他在将醒未醒之间,眼睛沉沉地张开一条小缝,看见胭脂坐在床边,伸手在烫了枫印的耳骨上轻轻抚过。
油灯的光拉长她的影子,裴正庭看不清她的神色,只是觉得她的手很凉。
在那一瞬间,他忽然明白了赵十三心里对自己的恨意。
真是奇怪,如今两人再见,害怕的人却变成了赵十三。
也许是因为他的手里没有那柄烙铁吧。
裴正庭起身,从赵十三的身前走过,胭脂背后的内侍官要把轮椅交还给他,他又把眼睛垂下,裤腿擦过胭脂的裙角,和其他的侍从去了另一边的马厩。
如果可以,他希望永远也不要见到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