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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4章 我愿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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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如稀薄的日光流淌过每个人的身体,滴水穿石,流年的蚀骨最为悄然无息。

或释怀,或介怀,总之都不算完整。

譬如,林榆自杀了,翎羽也是。

不,准确而言是林榆差点死了,而翎羽没想死。

或心理,或躯体,各有各的缺失。

自己割的腕,自己去的医院,甚至还让医生包扎好一点,给他留条好看的伤疤,然后打开手机偷窃枣枨对林榆的安慰。

·

医院的哭声很杂,可我只听得见他的抽泣,他哭着怪自己不会爱人。

人类最大的悲哀并不是没人爱,而是没人爱。

可是,小朋友,当你抱着我自责不会爱人的时候,你不是已经在爱我了吗?

只是我也没想到,如此寡言的人埋怨起自己来却也算能言善辩。

无论我怎么说,他都觉得是甜蜜的哄骗。

唉。

宝宝,你可能不知道。

去爱,是基因选择性表达的天赋。

而我,是真的想做你的老师。

·

至于后面,就是榆枨在经年情绪左右拉扯下一个趔趄扑入彼此怀中,相拥忸怩多年的爱恋,并在告白的第一天私定终身,带着不合年纪的天真飞离过去似乎桎梏终身的囹圄。

而文外的沈翎羽,则是每天躲在衣柜里,饮鸩止渴般反反复复沉迷恋爱章节,以此麻痹摇摇欲坠的意识。

·

嘘,不要告诉他,我偷偷为他画了一幅画,致我们的初识:

你在桥下拍风景,我在风景里……描绘你。

林榆。

我是画里的人,跟随你出逃。

我很龌龊,窃取了你的时间,才拥有存活的每一秒。

谢谢你,撕开了暗淡的画布,解救我无力的灵魂。

·

南挽诚给予他们的爱情一个绝望求死之人最幸福的赞誉。

【我去,书封和书名就是最大的伏笔,枯色逢春,原来是这个意思】

【这么温馨,tt这段时间不会去进修《加缪的情书集》了吧】

【我要哭了,爱让哲学的朽木生出浪漫,愿T大一直幸福】

【别祝福了,他这个人就那样,他可以祝福别人,别人不能祝福他,等会又不高兴了,小气鬼】

【就是就是,小气鬼】

【哈哈,不觉得像刺猬吗?它可以随便摸你,但你摸他……

“我扎死你!<(`^ ')>”】

【好形象,但我们偷偷的,等会小碗又要教训我们了】

【支持,偷偷的,“我扎死你!<(`^ ')>”】

【对,小心点,“我扎死你!<(`^ ')>”】

【笑死我了,明天的小碗:(无奈)你们太不听话了】

【笑死,没那么温柔,直接毕业好吧】

【笑死,没那么慢,一分钟后就删评】

一分钟后。

【FB超话主持人:草,冷少把评论区关了】

这条帖子底下评论清一色的“习惯了”。

读者都很可爱有趣,但沈翎羽却笑不出来,因为只有他知道,南挽诚现在是真的很不舒服,可能是因为评论,也可能是因为发病了,总归是不好受的。

而现在底下也有不少人在骂他。

【第一次见有人被当狗训还这么高兴】

【一天天把作者捧成明星,说两句就受不了了,好话坏话都不听,立什么敏感可怜人设,服了】

【你们继续溺爱吧,一天天跟没见过男的一样,男同赚钱就是快】

……

被善意所伤,还要背负孤僻的骂名。

很多人很难意识到,精神病患者说自己有病不是在求谁去拯救他,而是在坦诚告诉你——不要靠我太近,我们都会受伤。

不要看他经历了什么,去想他感受到了什么,可绝望无法共享,旁观者只能看见他靠着墙壁,不清楚他脚底还有万米悬崖,所以他一切深思熟虑的言行都成了脆弱的矫揉造作。

所有的精神病最终都死于孤独,但又不是其他人眼中那种的孤独。

连死,都无人理解。

可世界本就没有真正的体谅,拥抱自己,才是学会呼吸的第一步。

沈翎羽打开了蓝牙,耳边传来失真的呜咽,似碎石坠入深渊那般空荡。

抱膝蜷缩,哭声回荡在深邃的谷底。

他哭了多久呢?

从恋爱章的第一个字开始,字字的温情都沾染湿热眼泪的余温……然后被情感冷却后的风卷走全部体温,只剩擦不净的泪痕,皴裂每一寸肌肤。

林榆最终还是走上了和沈翎羽一样的道路。

世界太黑,谁都看不清脚下,顺着独木桥盲目前进,回过神时,早已一无所有,只剩脚底幽深的湖水孤影相照,而沈翎羽,站在水底,无能为力看着悲剧重演。

·

灵魂有限,只够为一个存在焚烧殆尽。

我看不见明天,我只看得见你,我想要你也如此。

我要的爱苛刻吗?

在没有明日的世界追寻末世里的永恒,是独属于幸存者的狂欢。

·

因为潜意识里没有明天的概念,因为主意识里一无所有,所以渴求永恒地抓住永恒,就此绝望湮灭。

这是寻死者的通病。

沈翎羽看得懂,可他不敢再往下看了。

就算掩耳盗铃,也需掩耳,更别说他在遮目窃爱,有时候也有种凿壁偷光的悲哀。

“你再这样下去,谁来也救不了你。”许辽叹了口气,“别看了,进来。”

沈翎羽默不作声,脱下手套,随手把即将及肩的头发扎起来,银彩与黑发融合,似只在漫长守候里延绵的星轨,悄然,沉寂,和他本人一样,有种缄默暗沉的瑰丽。

是凛冬子夜里,一支颓靡的冰玫瑰。

风一吹,花瓣零碎,如羽飘飞。

“怎么突然纹身了?”许辽皱眉看着他右手腕新生的羽毛。

不突然,就是为了纹才割的。

沈翎羽戴回手套,手指轻抚再次被藏入阴影里的精心疗愈的高仿伤疤,答非所问:“我……之前开会到一半,突然什么都不认识了。”

“我不知道我在干什么,也不知道我在哪,只是感觉刚刚我和程霖还有沈煜在飘,可我掉了下来,然后……被关进了一个很空的房子里,太亮了看不清,我把灯关了,但找不到一个人……”

“你的意思是,你把她忘了?”

“不是,我不可能忘了他。”沈翎羽迅速回答,随后反应了几秒才继续道,“我记得他,但有那么十秒,我觉得……我觉得好像他只是我小时候做的一场梦。”

“所以我想留下点什么。”

“把生命留下也未尝不可。”

纹身,肉/体,爱,他竭尽所有去抓住一切能够抓住的,只为证明曾经亲密无间的爱人存在。

存在,到底什么才叫存在?

哲学的究极论题也不过是,我是谁?我在哪?我要干什么?

他想,我是挽诚的羽毛,我在挽诚所在的世界,我要去爱挽诚。

存在没有客观之说,这就是他的主观存在。

“你的语言系统已经开始混乱了。”

“是吗?”

难怪,难怪我有时候读不进去挽诚的文字。

怀疑自己的爱越来越淡的那一秒,沈翎羽几乎连意识都撕裂了。

好在,只是病理的无可奈何。

过了几秒,沈翎羽又反应过来以上都没有什么直接性逻辑联系。

“你能治好我吗?”沈翎羽的语速和从前没什么区别,只是吐词含糊,仿佛刚学会说话,“他是个很聪明的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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